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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锦龙股份(000712)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38.78万元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09-2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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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锦龙股份(000712)报收于14.65元,上涨2.3%,换手率3.13%,成交量28.05万手,成交额4.07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38.78万元,呈现明显吸筹迹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股东新世纪公司所持3,500万股股份经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持股比例由23.55%降至19.6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38.7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29.8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08.97万元。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所持3,500万股股份经司法拍卖,已于2025年9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拍卖由王梓旭、张寿春、魏巍、陈学赓、顾斌、盛伟丽分别竞得900万、800万、600万、600万、400万、200万股。新世纪公司持股比例由23.55%降至19.64%,其与一致行动人杨志茂、朱凤廉合计持股比例由42.31%降至38.41%。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违反相关法规,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获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及朱凤廉。因司法拍卖,新世纪公司持有的3,500万股锦龙股份被公开竞拍并完成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2.31%降至38.4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世纪公司仍持有176,000,000股,占总股本19.64%,为控股股东;杨志茂仍为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原因为司法裁定执行,非主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但部分股份存在被继续司法拍卖的可能。前六个月内无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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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锦龙股份(000712)报收于14.65元,上涨2.3%,换手率3.13%,成交量28.05万手,成交额4.07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38.78万元,呈现明显吸筹迹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股东新世纪公司所持3,500万股股份经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持股比例由23.55%降至19.6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38.7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29.8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08.97万元。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所持3,500万股股份经司法拍卖,已于2025年9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拍卖由王梓旭、张寿春、魏巍、陈学赓、顾斌、盛伟丽分别竞得900万、800万、600万、600万、400万、200万股。新世纪公司持股比例由23.55%降至19.64%,其与一致行动人杨志茂、朱凤廉合计持股比例由42.31%降至38.41%。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违反相关法规,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获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及朱凤廉。因司法拍卖,新世纪公司持有的3,500万股锦龙股份被公开竞拍并完成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2.31%降至38.4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世纪公司仍持有176,000,000股,占总股本19.64%,为控股股东;杨志茂仍为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原因为司法裁定执行,非主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但部分股份存在被继续司法拍卖的可能。前六个月内无二级市场买卖行为。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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