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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厦门港务(000905)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1.21万元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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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厦门港务(000905)报收于8.58元,上涨0.7%,换手率1.38%,成交量10.26万手,成交额8737.08万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1.21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厦门港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相关内幕交易核查未发现实质性法律障碍。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1.2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0.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41.46万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厦门国际港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厦门港务股票情形。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称交易行为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未发现上述买卖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厦门港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中金公司存在买卖厦门港务股票行为。相关主体均已出具承诺,称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金公司表示其交易行为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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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厦门港务(000905)报收于8.58元,上涨0.7%,换手率1.38%,成交量10.26万手,成交额8737.08万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1.21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厦门港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相关内幕交易核查未发现实质性法律障碍。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1.2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0.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41.46万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厦门国际港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厦门港务股票情形。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称交易行为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未发现上述买卖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厦门港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中金公司存在买卖厦门港务股票行为。相关主体均已出具承诺,称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金公司表示其交易行为属正常市场化操作,已执行信息隔离制度。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自查报告和承诺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交易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均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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