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天津分公司及郄芳因违规使用保险条款费率遭天津监管局处罚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02 20:46
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一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金罚决字〔2025〕66号违法事实 该分公司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 处罚结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金罚决字〔2025〕66号
违法事实:该分公司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处罚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人民币19万元罚款。
二、郄芳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金罚决字〔2025〕67号
违法事实:郄芳在职期间,所在部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处罚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以上信息均来自2025年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金罚决字〔2025〕66号
违法事实:该分公司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处罚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人民币19万元罚款。
二、郄芳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金罚决字〔2025〕67号
违法事实:郄芳在职期间,所在部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处罚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以上信息均来自2025年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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