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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建艺(002789)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1万元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03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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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ST建艺(002789)报收于8.94元,下跌2.61%,换手率2.82%,成交量4.42万手,成交额4029.62万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1万元,显示主力对股价短期走势相对看好。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ST建艺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获中小股东99.03%同意。

资金流向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4.5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5.04万元。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5,167,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122,23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1253%;反对45,200股,占0.8747%;无弃权。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4,612,2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0295%;反对45,200股,占0.9705%。关联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5,167,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122,2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3%,反对45,2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12,235股,反对45,200股。关联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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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ST建艺(002789)报收于8.94元,下跌2.61%,换手率2.82%,成交量4.42万手,成交额4029.62万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1万元,显示主力对股价短期走势相对看好。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ST建艺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获中小股东99.03%同意。

资金流向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4.5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5.04万元。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5,167,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122,23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1253%;反对45,200股,占0.8747%;无弃权。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4,612,2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0295%;反对45,200股,占0.9705%。关联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5,167,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122,2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3%,反对45,2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12,235股,反对45,200股。关联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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