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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金新能IPO上会被暂缓审议 拟募9.9亿中信建投保荐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08 11:21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 审议结果显示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金新能 首发暂缓审议 泰金新能的保荐机构为中信...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金新能)首发暂缓审议。

  

泰金新能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郭尧、高枫。

  

泰金新能主要从事高端绿色电解成套装备、钛电极以及金属玻璃封接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际上可提供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是国内贵金属钛电极复合材料及电子封接玻璃材料的主要研发生产基地。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直接持有公司27,4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22.83%,通过西部材料控制公司20.00%股份,实际控制公司42.83%的股份。西北院的国有资产产权隶属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持有西北院100.00%股权。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财政厅。

  

泰金新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未考虑本公司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泰金新能拟募集资金98,995.03万元,用于绿色电解用高端智能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复合涂层钛电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在手订单、发货数据、验收进展、经营性现金流以及行业周期等情况,说明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验收期延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一贯执行,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金新能)首发暂缓审议。

  

泰金新能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郭尧、高枫。

  

泰金新能主要从事高端绿色电解成套装备、钛电极以及金属玻璃封接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际上可提供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是国内贵金属钛电极复合材料及电子封接玻璃材料的主要研发生产基地。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直接持有公司27,4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22.83%,通过西部材料控制公司20.00%股份,实际控制公司42.83%的股份。西北院的国有资产产权隶属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持有西北院100.00%股权。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财政厅。

  

泰金新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未考虑本公司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泰金新能拟募集资金98,995.03万元,用于绿色电解用高端智能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复合涂层钛电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在手订单、发货数据、验收进展、经营性现金流以及行业周期等情况,说明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验收期延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一贯执行,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收入确认政策执行情况,订单签订、发货及验收情况,经营性现金流等,进一步论证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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