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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汇成股份(688403)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7%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1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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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汇成股份(688403)报收于13.97元,下跌0.36%,换手率3.91%,成交量32.86万手,成交额4.67亿元。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游资资金净流出1606.63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散户资金净流入4721.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1%。
  • 公司公告汇总: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以及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8月26日,汇成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游资资金净流出1606.63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散户资金净流入4721.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员工提供借款,用于解决临时性资金困难,提升员工福利,相关措施具备风险控制机制,程序合法合规。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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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汇成股份(688403)报收于13.97元,下跌0.36%,换手率3.91%,成交量32.86万手,成交额4.67亿元。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游资资金净流出1606.63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散户资金净流入4721.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1%。
  • 公司公告汇总: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以及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8月26日,汇成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游资资金净流出1606.63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散户资金净流入4721.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员工提供借款,用于解决临时性资金困难,提升员工福利,相关措施具备风险控制机制,程序合法合规。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制定《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了核查。该办法旨在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解决员工临时性资金困难,提升员工福利与归属感,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适用范围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借款用途包括购房购车支出、医疗支出、教育费用等,但不得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事宜,授权管理层调整借款额度、申请条件等细节。公司设立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借款专项资金池,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办法详细规定了借款实施细则,明确了作业程序、借款资格、额度、流程、利率及还款约定等,规避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书》,严格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办法有利于提升员工福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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