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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蓉科技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49.45%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12 12:47
导读: h2 h3 h4 padding 10px0 font size 16px line height 30px color 262626 font weight 600 h2 border b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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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福蓉科技(603327)报收于10.6元,上涨2.61%,换手率2.87%,成交量28.59万手,成交额3.01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7.68万元,占总成交额9.98%。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福蓉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0.3%,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49.7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9项内控制度。

资金流向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7.68万元,占总成交额9.98%;游资资金净流出2150.56万元,占总成交额7.14%;散户资金净流出857.12万元,占总成交额2.84%。

财务报告   福蓉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79亿元,同比上升13.13%;归母净利润4146.5万元,同比下降60.3%;扣非净利润3579.82万元,同比下降49.79%;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19亿元,同比上升9.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84.34万元,同比下降49.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899.47万元,同比下降34.14%;负债率39.73%,投资收益78.76万元,财务费用780.28万元,毛利率10.1%。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为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责任部门为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照影响程度,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可能使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但不会严重危及整体有效性,一般缺陷为其余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还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基于错报金额与营业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的比例,定性标准涉及内部控制环境、舞弊行为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同样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基于直接损失金额,定性标准涉及决策失误、法规遵守等。本认定标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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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福蓉科技(603327)报收于10.6元,上涨2.61%,换手率2.87%,成交量28.59万手,成交额3.01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7.68万元,占总成交额9.98%。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福蓉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0.3%,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49.7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9项内控制度。

资金流向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7.68万元,占总成交额9.98%;游资资金净流出2150.56万元,占总成交额7.14%;散户资金净流出857.12万元,占总成交额2.84%。

财务报告   福蓉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79亿元,同比上升13.13%;归母净利润4146.5万元,同比下降60.3%;扣非净利润3579.82万元,同比下降49.79%;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19亿元,同比上升9.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84.34万元,同比下降49.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899.47万元,同比下降34.14%;负债率39.73%,投资收益78.76万元,财务费用780.28万元,毛利率10.1%。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为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责任部门为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照影响程度,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可能使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但不会严重危及整体有效性,一般缺陷为其余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还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基于错报金额与营业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的比例,定性标准涉及内部控制环境、舞弊行为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同样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基于直接损失金额,定性标准涉及决策失误、法规遵守等。本认定标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确保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科学民主。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需具备良好个人道德和相关专业知识,且无违法违规记录。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适人选,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提名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公司相关信息保密。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董事会秘书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时需向上交所备案并报送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年报编制、审核、披露程序,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附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实施,总结评价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方式、次数和结果。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沟通,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如需改聘,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执业质量,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并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在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作出评价,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审计委员会在提交财务报告时,应同时提交会计师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其职权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任免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审议重大经营事项。总经理应维护公司资产,确保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推进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重视安全生产与员工利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需听取工会意见。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考核与监督,考核指标包括利润、营收、回款率、成本控制等。任期内若严重失职或违规,董事会可提前解聘。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办法规定了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同时,禁止在敏感期交易,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此外,办法明确了信息申报与披露的要求,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申报、交易计划申报、减持计划披露、增持计划披露和证券变动申报等内容。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维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制度规定,当出现可能对公司或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员。报告内容涵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分配、证券发行、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名称或章程变更、经营方针变化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并在知悉重大信息后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接收、分析和公开披露。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披露媒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规。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后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自查和处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明确敏感信息包括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及媒体传闻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需及时排查并报告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事项须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直接责任人,证券部负责信息归集与披露。公司须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严防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需经审批,依法报送时应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无需审计,但在特定情况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通常无需审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和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公司还需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参与定期报告编制的各部门需按时提交内容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审计人员等。重大差错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承担主要责任。对责任人可采取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罚款、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制度同时适用于季报、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追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但需接受事后监管。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且尚未公开或泄露的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未按规定处理的将依法处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社会责任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社会责任制度。该制度涵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制度建设与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公司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益,保障债权人利益,依法保护职工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同工同酬,不得歧视职工。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积极处理投诉和建议。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减少资源消耗和废料产生,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定期检查环保政策实施情况。公司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地区发展,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定期检查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内部审计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审计部履行对公司各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审计职责,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有权检查资料、调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开展后续审计监督。内部审计人员须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实行回避制度。公司保护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对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讨论意见。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期限、议题等。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所讨论事项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会议应制作记录并报董事会备案。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应坚守诚信原则,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选择性发布信息。涉及市场热点问题应回答谨慎、客观,不得迎合热点或不当影响股价。公司不得利用平台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对于市场质疑,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文件刊载后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并标注。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发布内容,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完成问题回复。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问题收集、回复起草、内容审核和发布。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审批不得开展。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仅限于规避商品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应与业务匹配,期限不超过相应期限。公司应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决策机构,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审议。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或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超过一定比例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组负责具体操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的可行性、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当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控汇率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业务须以实际经营为基础,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合约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量,交割期需匹配回款时间。审批权限按累计合同金额划分:低于净资产10%或10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达10%至50%且超1000万元至5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达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财务部负责操作,审计部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重大风险须及时报告并公告。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可被免职。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需符合任职条件,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委员会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实施过程中应跟踪检查,确保执行合规。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且无违法违规记录。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委员应主动回避。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披露理由。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不得限制其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且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独立董事应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实地考察,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和初审意见,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对年报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需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知悉的内幕信息保密。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其他董事同等的工作条件。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办法涵盖公司接受调研、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强调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确保不向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股票发行、收购兼并、经营事项、重大诉讼、关联交易等有关的信息。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信息、高效和互动沟通原则。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部具体执行。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合规操作。办法还规定了预约登记、现场接待、保密协议等内容,明确公司在特定时期不接受调研活动,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公司应确保交流内容仅限于公开披露信息,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如发生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目的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风险挑战等方面。沟通方式包括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避免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公司需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渠道,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安排投资者参观座谈,并在必要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归集和处理。员工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沟通能力,公司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短期财务投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公司从事投资理财需遵循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仅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并以公司名义设立账户。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等组成,负责审核财务部提交的投资方案。财务部负责编制初步投资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并提交投资建议书。投资理财需经理财小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确保风险可控。公司建立了投资理财防火墙制度,确保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分离。财务部定期编制投资理财报告并向管理层汇报。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投资理财事项,确保合法合规。公司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八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29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相关制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院婷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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