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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收到传讯令状 继续停牌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26 10:43
导读: 格隆汇10月24日丨先机企业集团 00176 HK 公告 公司 作为被告 已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日期为于2025年10月21日的传讯令状 该传讯令状由代表丰星有限公司 作为原告 原...

格隆汇10月24日丨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公告,公司(作为被告)已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日期为于2025年10月21日的传讯令状,该传讯令状由代表丰星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原告"))的律师针对公司发出。原告向公司索偿港币546,781,667元("未偿还金额"),即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9日应付的未偿还债券本金额连同应计合约利息及违约利息。原告亦申索由2025年10月20日起未偿还金额按年利率25%计提至全数付款日止的违约利息,及法院认为适当进一步利息、讼费及╱或其他济助。

  

公司拟就上述事项于徵询法律意见后提出答辩,抗辩原告申索。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通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情况。

  

继续暂停买卖。

  

  

  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收到传讯令状 继续停牌   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进一步延迟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及2025年中期业绩   

格隆汇10月24日丨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公告,公司(作为被告)已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日期为于2025年10月21日的传讯令状,该传讯令状由代表丰星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原告"))的律师针对公司发出。原告向公司索偿港币546,781,667元("未偿还金额"),即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9日应付的未偿还债券本金额连同应计合约利息及违约利息。原告亦申索由2025年10月20日起未偿还金额按年利率25%计提至全数付款日止的违约利息,及法院认为适当进一步利息、讼费及╱或其他济助。

  

公司拟就上述事项于徵询法律意见后提出答辩,抗辩原告申索。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通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情况。

  

继续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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