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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10月22日东方材料发生1笔大宗交易 成交金额2899.58万元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28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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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东方材料(603110)报收于18.36元,上涨4.56%,换手率8.07%,成交量16.24万手,成交额2.98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东方材料当日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2899.5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全面回应监管整改要求。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取消综合服务部和资本市场部,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内审部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

资金流向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游资资金净流出563.75万元,占总成交额1.89%;散户资金净流出443.01万元,占总成交额1.49%。

大宗交易

10月22日东方材料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2899.58万元。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事项的议案》获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董事许广彬、杨波,独立董事陆健、蒋华投弃权票,理由包括组织架构缺乏战略依据、未明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KPI考核体系不完善等。公司称该事项风险较低,不影响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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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东方材料(603110)报收于18.36元,上涨4.56%,换手率8.07%,成交量16.24万手,成交额2.98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东方材料当日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2899.5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全面回应监管整改要求。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取消综合服务部和资本市场部,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内审部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

资金流向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游资资金净流出563.75万元,占总成交额1.89%;散户资金净流出443.01万元,占总成交额1.49%。

大宗交易

10月22日东方材料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2899.58万元。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事项的议案》获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董事许广彬、杨波,独立董事陆健、蒋华投弃权票,理由包括组织架构缺乏战略依据、未明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KPI考核体系不完善等。公司称该事项风险较低,不影响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及内部控制不完善问题,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调整ERP系统权限,确保制单、复核、记账岗位分离,补充原始凭证缺失资料,强化内审检查机制。修订采购、费用、薪酬等管理制度,完善比价流程、审批节点和子公司管控,补充大额采购说明材料,规范招待费报销。组织全员制度培训,持续开展内控评价与审计监督。整改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6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50号),为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实施以公司总经理负责制为原则的管控,防范风险,提高经营效率。调整内容包括:取消综合服务部,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务部不再独立设置,职能由总经理办公室及各子公司管理;取消资本市场部,职能由总经理统筹管理;调整内审部隶属关系,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各子公司需根据新架构调整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调整后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绝对控股或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管等方式实施治理监控,行使重大事项管理权,并提供指导与监督。子公司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重大事项如投资、融资、资产处置等须事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子公司应编制年度经营预算并报公司审批,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涵盖内控、财务、项目等方面。人力资源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需公司审批。信息管理要求子公司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档案资料需备案并及时更新。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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