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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苏州分行5宗违规被罚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31 01:16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苏人银罚决字〔2025〕1 4号 显示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人银罚决字〔2025〕1-4号)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对其警告,罚款67.2万元。

  

阮某民(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合规部副总经理)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阮某民被罚款3.5万元。

  

俞某东(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行长)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俞某东被罚款0.5万元。

  

曹某(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客户经理)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曹某被罚款0.5万元。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人银罚决字〔2025〕1-4号)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对其警告,罚款67.2万元。

  

阮某民(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合规部副总经理)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阮某民被罚款3.5万元。

  

俞某东(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行长)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俞某东被罚款0.5万元。

  

曹某(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客户经理)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曹某被罚款0.5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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