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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三钢闽光(002110)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3.48万元

编辑:民品导购网 发布于2025-10-31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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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三钢闽光(002110)报收于4.3元,上涨1.9%,换手率1.44%,成交量34.93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3.48万元,显示主力对公司股价短期走势相对看好。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钢闽光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制度修订案,涵盖审计委员会运作、董监高股份管理、独立董事年报职责及子公司管控。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3.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54.8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1.39万元。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9人,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一、重新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现行规则同时废止;二、重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三、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四、重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上述新制度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管理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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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三钢闽光(002110)报收于4.3元,上涨1.9%,换手率1.44%,成交量34.93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3.48万元,显示主力对公司股价短期走势相对看好。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钢闽光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制度修订案,涵盖审计委员会运作、董监高股份管理、独立董事年报职责及子公司管控。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3.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54.8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1.39万元。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9人,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一、重新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现行规则同时废止;二、重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三、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四、重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同时废止。上述新制度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管理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变动后两日内公告。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须及时披露。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制定)》,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要求公司自查或聘请第三方协助调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的责任。独立董事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需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人员构成及重点事项。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前,应至少召开一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独立董事须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有异议应明确陈述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不得拒绝签署意见,且须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制度还规定了述职报告披露、内幕信息保密及公司提供履职保障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提升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子公司须遵守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财务、信息披露等制度。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董事及高管,全资子公司董事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由公司推荐人选担任。子公司重大事项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或备案。财务方面,子公司会计政策应与公司保持一致,定期报送会计报表。信息披露方面,子公司发生重大交易、诉讼、担保等事项须及时报告。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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