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宜昌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今年以来,由于上游天然气购进价格持续上涨,上涨幅度已达到《宜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方案》(宜发改管〔2018〕44号)规定的启动条件。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和兼顾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同时对大用户超定额用气量实行价格浮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标准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
3.31元/立方米。2.宜昌中燃公司转供建投葛洲坝燃气公司天然气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
2.78元/立方米。3.为鼓励节约用气,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对不可中断大用户(年用气量100万方及以上)需要保供时,超过上年用气量95%的额外部分(按年核算,分月执行)在上述联动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管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含),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根据上游市场价格行情,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二、联动价格执行时间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从
2022年7月26日零时至2023年7月25日24时止。三、工作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多方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努力消化上游涨价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按照联动时间节点搞好抄表核算,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联动方案执行稳妥有序,市场总体平稳。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7月22日
来源丨宜昌市发改委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转载须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