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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卖化妆品工资一般多少(杭州化妆品公司招聘普工)

编辑:小峰 发布于2025-08-30 21:30
导读: 浙江杭州,陈女士称自己3月6日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7天后,公司质疑她工作态度不好,想要对她进行调岗降薪。陈女士拒绝了...

浙江杭州,陈女士称自己3月6日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7天后,公司质疑她工作态度不好,想要对她进行调岗降薪。陈女士拒绝了公司的要求,随后被公司辞退。

入职前,公司给陈女士发的录用通知中规定,试用期薪资为21000元,结果入职后合同中标明,工资为4000元,其他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绩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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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具体的绩效表,陈女士并未得到,而是在人事手中。后来陈女士找人事沟通索要绩效表时,对方态度激动,推诿不愿提供。由于陈女士在维权时进行了录像,双方还发生了争执,最后报警。

陈女士说,目前公司按照7200元(除绩效外)的工资标准给自己发了1000多元钱,自己的诉求是希望得到半个月的工资赔偿,且公司发视频道歉。

消息显示,杭州市滨江区人力社保局已经注意到此事并介入核实。

官方公告截图

事件的实际情况官方还在调查,不过陈女士所言确实是很多打工人的困境:入职前和入职后的工资不一样,当初面试谈好的条件,到签合同时发现公司又是另一种规定,打工人怎么办?

首先我们得明确,录用通知不是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条、14条的规定,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当符合2个特征: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入职通知应该理解成公司发出的“要约”。

打工人接收到了录用通知,但是公司反悔了不想录用,即便双方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签约劳动合同),公司也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违约责任,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失且劳动者能证明损失的存在,公司还要赔偿。

如果录取通知上的内容,劳动合同里没有写,那么解决办法就只剩双方协调了。打工人可以要求公司将没有写的内容补充进去,或者注明,其他情况参考录取通知的内容,赋予其作为补充条款的法律效力。

虽然在打工人和公司产生矛盾时,存在着按照录取通知来作出对打工人有利认定的可能性,但毕竟还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双方签订之前,将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明确才是更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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